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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休待遇流程

发布日期:2023-09-22    点击:

 

  1. 人事科与档案室核对退休教职工基本信息后,将退休教职工身份证、社保卡、独子证、突出贡献材料复印件及退休呈报表交工资与社保科。
  2. 工资与社保科根据退休呈报表,预算退休待遇,拟制退休通知后协调退休人员到人事处解释政策及计算方式。
  3. 对退休待遇无异议后,退休本人签字确认,人事处盖章。一式四份,其中本人保留一份,送财务处一份,送离退休工作处一份,人事处留存一份。
  4. 与退休教职工共同核对省社保统一格式的退休申报表及待遇申领表,一式四份。
  5. 工资与社保科经办人员收集当月退休材料后,统一送教育审核盖章。
  6. 工资与社保科经办人员提交上述材料至社保局机关一处及三处申报退休。
  7. 工资与社保科经办人员提交材料至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劳动服务青云街道办事处停保工伤、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