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及子女出国、公积金贷款证明等事宜需出具的收入证明由人事处工资与社会保险科办理。因出国需提供在职及收入证明的,请到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305室)办理,并请提前准备身份证号、护照号码等个人信息。
办理流程如下:
办理地点:行政楼305室,人事处工资与社会保险科,0871-6386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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