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信函举报: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300号西南林业大学立德楼207人事处、教师中心(教师工作部)邮编:650224
电话举报:0871-63864755
邮件举报:swfuszk@swfu.edu.cn
二、受理范围
西南林业大学师德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
(一)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在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中和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违反国家保密法规,泄露涉密信息、技术成果的行为;
(四)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在校园内参与传播和组织开展宗教活动的行为;
(五)通过课堂、论坛、讲坛、讲座、讲堂、年会、报告
会、研讨会、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和不当言论,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恶意诬告,歪曲事实,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六)组织、参与或利用网络等其他方式从事黄赌毒以及传销活动的行为;
(七)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造成重大教学事故;未经学校批准,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的行为;
(八)体罚或者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打击报复学生;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事宜的行为;
(九)对学生实施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的行为;
(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遭遇突发事件和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的行为;
(十一)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
(十二)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妨碍他人正常的科研活动,压制打击不同学派和学术观点的行为;
(十三)在申报课题、成果,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的行为;
(十四)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为他人代写论文的行为;
(十五)在招生、招聘、评审、考试、推优、推免、论文答辩、就业、奖助学金评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审、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
(十六)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行为;
(十七)违规使用教学、科研等经费,利用科研活动和经费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八)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理取闹,纠缠、恐吓、诽谤或威胁其他教职工或学生,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行为;
(十九)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
(二十)违反《西南林业大学课堂教学“十不准”》的行为;
(二十一)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